规模化畜禽养殖管理条例(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管理条例
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规定了养殖需要以下手续: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
2、1、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3、禁养区,在国家法规层面最早出现于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后在2005年颁布的《畜牧法》中也引用了这一概念并做出了规定。
4、条例的出台,将会对中小型养殖户造成冲击,同时利好大型养殖企业,推动畜禽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养殖产业优化升级。
5、畜禽养殖污染相关法律法规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二、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
1、1、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2、国土资源部 文 件 农 业 部 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 (一) 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要依据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编制好县级畜牧业发展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其中有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
4、只能是办理养殖性临时用地手续!关于能办多少面积也是有规定的,那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了!你找你们村的相关土地管理所,就可以知道得更具体了。
5、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