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的作者(延申:拍摄的作品)
一、拍摄的作者
1、1、认定摄影作品的作者,首先要了解著作权是如何产生的。关于著作权的产生,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实行注册登记的原则,即作者创作的作品必须实行注册登记。登记是获得著作权的先决条件。
2、已发表的摄影作品,作者可以根据署名主张权利。未经作者许 可发表的摄影作品,由于作者手中没有发表过的作品载体,要证明 自己是作者,则需要拿出充分的证据。
3、所谓“摄影构图”是人们根据成功摄影作品归纳总结出来的一套实践经验进而上升而成的“理论”。摄影艺术的创作,在对着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谁都想拍摄出生动感人的艺术作品。
4、著作权归摄影者所有。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5、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摄影者,使用时都要署名,这是作者人身权的体现,电子作品也不例外,不署名就是侵权。最好协商一下,指出他们工作的疏忽。如果其他作品在电子版上也没有署名,就不必过分计较。
二、拍摄的作品
1、从对摄影事业的态度来看,我主张把摄影家分成基本不同的两类:技术摄影家和主题... 那些兴趣在于作品,更准确地说,兴趣在于拍摄主题的摄影家,态度恰恰相反。
2、1拍摄别人不常拍摄、忽略的、未拍摄的素材2:关注人的内心和情感世界3:启迪人感悟的引人思考的作品4:国家被忽略的又最应该重视的阶层,比如草根、老人5:反
3、1.一幅好照片要有一个鲜明的主题(有时也称之为主体)。或是表现一个人,或是表现一件事物,甚至可以表现该题材的一个故事情节。
4、1.多拍 并不是指乱无目的的乱拍,每次在按快门之前都要想好自己期望的效果,并为了这个效果尽可能用最好的技法去表现,知道满意为止。
5、可以拍张大点的全家福,然后再跟你的她(他)拍张,夫妻美满吧,前面那个是全家欢乐 再拍张你跟他的结晶的照片。。。!至于后面 我没时间 !